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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15日-19日 株洲市全民健身中心阳光羽毛球馆

  (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482号)

  二、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竞赛项目

  1.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注:每位运动员最多可报两个小项的比赛。

  (二)年龄组

  1.常规项目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A组:1975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

  B组:1970年1月1日-1974年12月31日

  C组:1965年1月1日-1969年12月31日

  D组:1960年1月1日-1964年12月31日

  2.双打混龄组:年龄65岁以上的设混龄组,根据报名情况按双方年龄之和分不同年龄段:

  (1)130岁年龄段(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和双打)

  (2)140岁年龄段(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和双打)

  (3)150岁年龄段(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和双打)

  (4)160岁年龄段(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和双打)

  (5)170岁年龄段(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和双打)

  (6)参赛运动员须为195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7)双方年龄差距不得超过15岁,且不能跨年龄段报名

  3.元老双打组:限额暂定24对。一方年龄须为1944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搭档年龄须在197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性别不限)。

  4.快乐双打组:线下报名,限额暂定24对。凡在197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运动员不分年龄、不分性别随意组合均可参赛。

  5.快乐双打组线下报名电话:15717335583(微信同号)。

  三、参赛要求及报名

  (一)参赛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参与第一、团结第一”的原则。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运动的疾病者不能参赛。比赛期间如因身体健康原因发生意外事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名时必须填写免责书(65岁以下由本人签名,65岁及以上参赛者必须由本人及子女共同签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体健康,运动员本人身体条件满足羽毛球项目比赛需要。

  (三)参赛人员须按照规程规定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如发现年龄失实或冒名顶替,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及全部成绩,按照中国羽协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名

  1.网上报名:关注“中国羽毛球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功能栏“协会动态”搜索“全民健身赛事报名”,即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2.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等必要信息(办赛单位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提供错误信息后果自负);

  3.每位运动员最多可报两个小项的比赛;

  4.不得跨组或年龄段配对(元老双打组和快乐双打组除外)

  5.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4月30日17:00;

  6.报名咨询电话:15717335583(微信同号)。

  (五)报到

  1.地点:株洲市全民健身中心阳光羽毛球馆。

  2.D组、混龄组、元老组

  (1)报到时间:5月14日10:00-18:00

  (2)比赛时间:5月15日-17日。

  3.A组、B组和C组和快乐双打组

  (1)报到时间:5月17日10:00-18:00

  (2)比赛时间:5月18日-19日比赛。

  四、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2023),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次比赛竞赛办法;

  (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的比赛淘汰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三)计分方法:比赛采用每场一局31分每球得分制,16分间歇并交换场区,先得31分的一方胜该场;

  (四)比赛用球:详见补充通知。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本次赛事将设4个奖项:1.最佳贡献奖;2.最大年龄奖;3.最佳拼搏奖;4.最佳搭档奖;每个奖项奖励奖杯各一座;

  (二)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前三名(第三名和第四名为并列第三名)获得奖品、奖牌及证书,第五名至第八名为并列第五名获得证书;

  (三)各单项参赛人(对)数八人(对)及以下,录取前三名。不足三人(对)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四)参赛人员均可获赠纪念品一份;

  (五)为80岁(1944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以上的参赛运动员颁发纪念奖。

  六、报到与离会

  (一)各参赛运动员须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完赛后即可离会,差旅、食宿及医疗等费用自理;

  (二)报到时间、地点、活动日程及酒店信息详见补充通知。

  七、弃权和罢赛

  (一)弃权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二)罢赛

  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运动员或各代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运动队,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八、技术官员

  (一)中国羽协选派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1名、编排长1名、检录长1名、编排员2名、裁判员12名;

  (二)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选派方案由组委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九、其他

  (一)报名参赛队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供组委会随时查验;

  (二)为了严肃赛风赛纪,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希望各俱乐部认真组织参赛。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相关文件、羽毛球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三)赛事所有参与人员均须严格按照属地相关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执行所产生的后果将由相关人员承担,其他要求详见补充通知。

  十、未尽事宜由办赛单位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参赛免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