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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BD—1

  中国羽毛球协会关于征集2016年全国羽毛球

  计划内年度赛事承办单位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国羽毛球计划内年度赛事的竞赛组织工作,中国羽毛球协会拟在全国公开征集比赛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赛事概况

  2016年全国羽毛球计划内年度赛事包括全国羽毛球团体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单项锦标赛、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全国青少年羽毛球分站赛(两站)、全国少年甲组羽毛球比赛、全国少年乙组羽毛球比赛、全国羽毛球后备人才基地比赛。上述赛事均采用赛会制进行。

  二、承办流程

  (一)请有意承办赛事的单位登陆中国羽毛球协会官方网站,查看2016年全国乒羽项目竞赛计划、竞赛承办协议、竞标意向书等相关文件,并根据上述文件填写承办材料。

  (二)请有意承办赛事的单位于1月22日前将承办材料原件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羽毛球一部。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邮编:100061

  电话:010-87183493

  传真:010-67101051

  邮箱:ymqyb@163.com

  联系人:阿尼尔

  (三)有意承办赛事的单位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并确保按照承办协议的各项要求组织比赛。

  (四)中国羽毛球协会将成立由协会领导、赛事相关负责人及部分项目专家组成专门的评议小组,综合评价提交承办材料的单位的条件,选出出各项赛事的承办单位。协会将对选出的赛事承办单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在中国羽协官网正式公布各项赛事承办单位。

  (五)中国羽毛球协会与承办单位单位正式签署承办协议。

  三、评定标准

  中国羽毛球协会在评定各应征单位的条件时,主要考虑如下方面:

  (一)应征单位政府层面的支持力度、经费保障力度等;

  (二)应征单位的竞赛条件,包括体育馆场地面积,音响、灯光、空调、地板、观众席、功能房、热身馆等各项设备设施情况;

  (三)当地气候、交通状况以及场馆周边的食宿、交通情况;

  (四)应征单位的竞赛组织能力与经验;

  (五)考虑赛事承办地的布局合理,尽量避免同一个城市在2016年度承办多项赛事;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办赛经验丰富以及举办过国际比赛或高水平比赛的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6年全国羽毛球计划内年度赛事安排表

  2. 2016年全国羽毛球计划内赛事承办意向书

  3. 2016年(比赛名称)承办协议书

  中国羽毛球协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