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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全国少年甲组羽毛球比赛补充通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的安排,2014年全国少年甲组羽毛球比赛将于7月2日至8日在辽宁省朝阳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按照《2014年全国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每个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其余为超编人员。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必须是2014年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且经过2014年全国少年羽毛球训练营骨龄检测和全国青年锦标赛骨龄测试后,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

  二、报到

  (一)请编排长于6月29日,裁判长、裁判员于6月30日报到。并按中心规定可乘坐火车硬卧、动车或高铁二等座,不得乘坐飞机、软卧或绕道。参赛运动员队于6月30日报到。提前报到费用自理。

  (二)报到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友谊大街三段15号,金华园国际酒店(火车站广场南侧)

  (三)联系人

  庞秀月:18642190639 常丽丽:18642190656

  三、交通路线

  (一)北京:①乘动车至锦州②在北京八王坟长途汽车站乘车至朝阳③在北京机场直飞朝阳。

  (二)锦州:在锦州长途汽车站乘大巴至朝阳(大巴每30分钟发往朝阳一次)。

  需要接站的队伍均可提前联系会务组,租车费用自理。

  四、经费

  各参赛队交纳伙食费每人每天75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60元,超编运动员须另交纳报名费每人200元。

  五、比赛服装

  运动员比赛服装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组委会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