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3 14:10 中国羽毛球协会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羽毛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宁夏羽毛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北京中羽兴国际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羽毛球》杂志
华奥星空网站
湖南电视台先锋乒羽频道
四、竞赛日期
2014年6月5日-8日
五、竞赛地点
宁夏体育馆
六、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竞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年龄组
1、常规项目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A组:1965年1月1日-1969年12月31日出生
B组:1960年1月1日-1964年12月31日出生
C组:1955年1月1日-1959年12月31日出生
D组:1950年1月1日-1954年12月31日出生
注: 男、女双打及混合双打A组-D组参赛选手必须为195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双打混龄组:年龄65岁以上的设混龄组,根据报名情况按双方年龄之和分不同年龄组别(130岁组、140岁组、150岁组、160岁组,170岁组),进行男双、女双和混双的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为194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注:双方年龄差距不得超过15岁,且不能跨组。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比赛淘汰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三)记分方法:第一阶段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一局决胜负,第二阶段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决胜局采用11分每球得分制。10平后一方领先2分为胜,14平后,先到15分为胜者。(根据具体报名情况,记分方法可能会做出相应调整)混龄组采用31分制一局决胜负,先到31分者为胜,没有加分。15分交换场地。
(四)由大会指定比赛用球。
(五)弃权和罢赛
1、弃权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
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运动员或各代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运动队,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希望各参赛运动队认真组织比赛。为了严肃赛风赛纪,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本次赛事将设4个奖项:1、最佳贡献奖;2、最大年龄奖;3、最佳拼搏奖;4、最佳搭档奖;奖励奖杯各一座。
注:评选标准随后公布。
(二)各单项奖励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五至八名颁发证书。
(三)各组别参赛人(对)数八人(对)及以下,减一录取,不足三人(对)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四)参赛人员均可获赠纪念品一份。
九、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不限。运动员超过30人可增报领队和教练各1人。
(二)每个运动员最多可报二个单项的比赛。(不得跨组配对)
(三)各参赛队差旅、食宿及医疗等费用自理。
(四)参赛队每人交报名费50元人民币(65岁以上免交报名费),于2014年5月5日前汇到承办单位指定账户,否则不安排比赛。
单位名称: 见补充通知
开户银行: 见补充通知
账 号: 见补充通知
十、对参赛人员的要求
(一)参赛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参与第一、团结第一”的原则。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运动的疾病者不能参赛。比赛期间如因身体健康原因发生意外事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名时必须填写责任书(60岁以下由本人签名,60岁(含)以上参赛者必须由本人及子女共同签名)。
(二)参赛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无效),以备核查。
(三)参赛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如发现年龄失实或冒名顶替,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及全部成绩,按照中国羽协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5月5日,如需更改,可于2014年5月12日前以文字形式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表请用电脑打印,各栏目请认真填写,以便于工作和减少差错。报名表(一)、(二)及责任书同时上报。
(三)报名时须附参赛人员彩色2寸证件近照2张(用于制作运动员证件,照片背面用正楷写上名字),与报名表一同寄往赛区(联系方式2),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1、中国羽毛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内大街6号国家体育总局综合办公楼606室
电话:67169517、67167749
传真:67167749
邮编:100061
联系人:姬冬洋
2、承办单位负责接收报名联系地址
联系人:马文华 李桂红
手机:13895683430 13995116925 0951—5019392
报名联系人QQ号:452861701
邮箱:QQ:452861701@qq.com或nxtyg@163.com
地址:银川市公园街46号(宁夏体育馆)
邮编:750001
(四)本赛事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不能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姓名等必要信息者,不予办理)。
(五)责任书、报名表、住宿回执单、返程车票预订回执单可在中国羽协官方网站(http//www.cba.org.cn)下载。
(六)酒店信息:以补充通知说明
(七)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6月4日
报到地点:见补充通知
地 址:见补充通知
十二、裁判员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注意事项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参赛人员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申诉,应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报仲裁委员会,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
(二)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赛前下发补充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