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公告

  乒羽字〔2013〕94号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关于举办2013年

  中国羽毛球俱乐部甲级联赛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练竞赛部: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决定举办中国羽毛球俱乐部甲级联赛(以下简称“羽甲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6日

  比赛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二、赛制安排:

  (一)2013年羽甲联赛为赛会制比赛,以俱乐部队为单位进行五场制混合团体循环赛。

  (二)根据比赛最终成绩计算出羽甲联赛的各俱乐部总排名。

  三、俱乐部注册、参赛报名:

  (一)参加2013年羽甲联赛的俱乐部,必须于5月25日前完成俱乐部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注册工作。

  (二)比赛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7日。

  (三)俱乐部名称由单位、 赞助商名组成。例如:北京××××羽毛球俱乐部。其中赞助商名不得超过6个汉字或12个字节。

  (四)俱乐部要在各类注册表和比赛报名表中明确俱乐部负责人、联系人、参赛队领队及其联系方式。

  (五)教练员、运动员注册:

  1、每个俱乐部至少注册2名教练员。注册教练员必须为2013年在我中心正式注册人员,国家队在聘教练员不得注册。

  2、每个参赛队至少注册运动员男女各4名。非中国羽协运动员注册原则参照羽超联赛的相关规定执行。

  3、注册参加羽甲比赛的俱乐部注册运动员不得再在2013年羽超联赛注册。

  (六)各俱乐部可以向其他注册单位引进或租借运动员。双方需签订运动员交流协议书,并报我中心备案。

  四、在羽甲联赛注册的俱乐部应以其所在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在我中心注册的各地方羽毛球队为主体进行注册。

  五、升降级办法:

  (一)2013年羽甲联赛获得第1名和第2名的俱乐部参加2014年羽超联赛;2013年羽超联赛并列第11名的两个俱乐部参加2014年羽甲联赛。

  (二)如果因2013年羽甲联赛的队升级而使羽超联赛的一个俱乐部同时有两支(或以上)队伍获得参加下一赛季羽超联赛的资格,该俱乐部只能保留名次最高的那支队伍参加羽超联赛的资格,其他队伍的参赛资格必须转让,办法另行规定。

  (三)如果2013年羽甲联赛获得晋级资格的队放弃参加2014年羽超联赛,则以2013年羽甲联赛后续名次的队依次递补。

  六、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二部

  联 系 人:李谧

  电 话:010-87183495

  传 真:010-67158708

  请各单位在现有俱乐部及羽毛球队的基础上,积极组队参加羽甲联赛。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甲级联赛竞赛规程

  2.2013年羽甲联赛俱乐部注册登记表

  3.2013年羽甲联赛联赛教练员注册登记表

  4.2013年羽甲联赛运动员注册登记表

  5.2013年羽甲联赛比赛报名表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2013年5月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羽毛球项目管理中心,南京军区政治部体育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