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后备人才基地羽毛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8月10日至12日在大连交通大学(新校区)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技术评定
(二)身体素质测验
(三)混合团体
三、参加办法
(一)每个基地限报1名领队 、2名教练员,运动员必须为2001年和2002年出生,且各年龄组人数各半。
(二)运动员条件:
1.必须是在2012年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的羽毛球后备人才基地的学生。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本赛事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运动员在赛区发生意外由本队负责)。
2.运动员资格由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负责审查,运动员所在的后备人才基地协助审查。
(三)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将正式报名表于赛前20天(以寄出邮戳为准)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和大连赛区。报名表需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填写清楚。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抽签后不得更换名单和无故弃权。
2.通讯地址: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羽毛球一部
邮 编:100061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4号
电 话:010 - 87183493;87183494
传 真:010 - 67101051
联系人:陆利国
(2) 大连交通大学旅顺校区
地 址: 大连市旅顺开发区金昌街1号
电 话: 0411 – 39812770; 13942099580
传 真: 0411 - 82724165
联系人: 张爱国
四、竞赛办法:
(一)混合团体赛
1.参赛运动员必须骨龄测试合格。
2. 每队可报运动员4-10人,男、女各少于2人不能参加比赛。
3.运动员出场顺序为第一男子(2001)单打、第一女子(2001)单打、第二男子(2002)单打、第二女子(2002)单打,运动员不准兼项。
4.2001年出生运动员骨龄测试不合格不能参赛,可用2002年出生的运动员替代(以小打大,不能以大打小)。
5.混合团体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6.第一阶段比赛四场必须打满。第二阶段采用四场三胜制,一方首先获得三场比赛胜利,该次团体赛即结束。比赛结果为二比二时,计算净胜局;净胜局相同时,计算净胜分;净胜分相同时,抽签决定胜负。
(二)技术评定、身体素质测验: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技术评定和身体素质测验。
2.技术评定内容赛前另行通知。
3.身体素质测验内容:
身体素质必测项目:10次低重心四点跑;1分钟双摇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20公尺×4往返蛇形跑。
(三)弃权和罢赛:
按2012年全国羽毛球锦标赛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比赛用球:由赛区自定,但必须经中国羽协批准。
五、录取名次
决出所有团体名次。
六、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由乒羽中心选派人员(名单另发)。
(二)、正、副裁判长由中国羽协选调,不足名额及测验裁判员、司线员由赛区选调。
七、有关费用规定
教练员及运动员报到时,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50元。
八、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