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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全国羽毛球业余俱乐部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羽毛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安徽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

  重庆市大渡口区体育局

  江苏省体育局

  青岛市体育局

  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校)

  深圳市福田区体育局

  海南省羽毛球协会

  三、赞助单位

  桐乡波力科技复材用品有限公司

  石家庄英利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北京中羽兴国际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羽毛球》杂志

  华奥星空网站

  五、比赛时间

  (一)分站赛:

  1.8月7日、8日 合肥(报名截止日期:7月28日)

  2.8月27日、28日 重庆(报名截止日期:8月17日)

  3.9月24日、25日 宜兴(报名截止日期:9月14日)

  4.10月15日、16日 青岛(报名截止日期:10月8日)

  5.10月29日、30日 秦皇岛(报名截止日期:10月19日)

  6.11月12日、13日 深圳(报名截止日期:11月2日)

  (二)总决赛:

  2011年12月10日-11日海口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6日)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甲组

  五场制混合团体赛(混合双打、男子双打一、女子双打、男子双打二、男子单打)

  (二)乙组

  三场制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

  七、参赛资格

  (一)报名运动员年龄必须在20岁以上(199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甲组男子双打二参赛说明:参赛运动员最小年龄不得低于35岁(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三)身体健康(报名时领队需提供本队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

  (四)本赛事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需在报名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姓名等必要信息方能给予办理);

  (五)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比赛现场将进行查验;

  (六)注册运动员参赛要求:

  1.注册运动员是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

  2.甲组比赛中,每一场团体比赛,每队只能有1名注册运动员参加,且只能参加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或者混合双打项目中一个项目的比赛。2008年1月1日以后仍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3.注册运动员不允许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七)报名参赛人员每年只能代表一个俱乐部参加本年度全国业余羽毛球俱乐部赛(包括分站赛和总决赛);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

  全国各地羽毛球俱乐部;

  (二)报名人数

  1. 甲组: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最少5名,最多10名。只有上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方可计算成绩;

  2. 乙组:运动员最少3名,最多5名。只有上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方可计算成绩;

  3.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得跨组报名;

  4.甲组(除注册运动员外)、乙组参赛运动员最多可出场2次。但甲组比赛中1名运动员在一场团体赛中只能在其中一场男子双打中出场比赛;

  (三)报名方式

  1.各俱乐部代表队必须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注册俱乐部信息及人员信息。包括领队、教练员及每名队员的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号码、电话号码及2寸白底证件照(数码照片)。其中甲组的注册运动员必须注明。报名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俱乐部所有比赛成绩;

  2.同一俱乐部可以同时报几支队伍参赛;

  3.报名后经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主办单位将退回俱乐部,由俱乐部重新报名;

  4.各赛区报名联系方式:

  第一站8月7日、8日 合肥(报名截止日期:7月28日)

  联系人:汤骏

  电话:13329012200

  传真:0551-4674156

  地址:合肥市芜湖路97号省体育局南村12-402

  邮编:230001

  QQ: 862007162

  第二站8月27日、28日 重庆(报名截止日期:8月17日)

  联系人:白永刚

  手机:18696677566

  电话:02386192390

  传真:02386192389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富士达大厦5楼

  邮编:400084

  QQ:348953082

  第三站9月24日、25日 宜兴(报名截止日期:9月14日)

  联系人:吴宏波

  手机:13092400166

  电话:0510—87966519

  传真:0510—87975902

  地址:江苏宜兴市溪西路2号宜兴市体育中心体育场7号门

  邮编:214200

  QQ:1254616225

  第四站10月15日、16日 青岛(报名截止日期:10月8日)

  联系人:于良仁

  手机:13969816333

  电话:0532-81977052

  传真:0532-81977055

  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15号英德隆大厦1109室

  邮编:266071

  QQ:137952008

  第五站10月29日、30日 秦皇岛(报名截止日期:10月19日)

  联系人:祁琪

  手机:13653355883

  电话:0335-8580840

  传真:0335-8580841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体路5号

  邮编:066004

  QQ:19148386

  第六站11月12日、13日 深圳(报名截止日期:11月2日)

  联系人:陈葵

  电话:0755-82976227

  传真:0755-82976227

  地址:深圳市福民路福田区委大楼23楼2313办公室

  邮编:524048

  QQ:215719025

  总决赛:12月10日-11日海口(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6日)

  联系人:吴淑海

  电话:13337659501 或0898-66716376

  传真:0898-66716376

  地址:海口市海秀路20号DC电脑城三楼3025

  邮编:570203

  QQ及邮箱:17772345@qq.com

  (四)报名费

  五场混合团体赛:每个俱乐部代表队500元;

  三场混合团体赛:每个俱乐部代表队200元;

  九、报到与离会

  (一)各俱乐部代表队需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并须提前将抵达赛区的时间告知承办单位;

  (二)赛后一天离会;

  十、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原则上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分站赛决出前四名,决赛决出前八名。裁判长有权根据报名及比赛情况调整比赛方法和比赛出场顺序;

  (二)出场顺序

  甲组:

  混合双打、男子双打一、女子双打、男子双打二、男子单打;如遇运动员连场,连场运动员可休息5分钟;

  乙组:

  男子单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如遇运动员连场,连场运动员可休息5分钟;

  (三)赛制

  甲组:

  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的每场比赛须打满五场。第二阶段采用五场三胜制,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

  乙组:

  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打满三场)。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三场两胜制,先胜两场的一方获胜;

  (四)记分方法

  甲组、乙组均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决胜局采用11分每球得分制。10平后一方领先2分为胜,14平后,先到15分为胜者(根据具体报名情况,记分方法可能会做出相应调整);

  (五)参赛队员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备查验,未带者按照弃权处理;

  (六)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时,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运动员或俱乐部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俱乐部,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希望各俱乐部认真组织参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七)规则、用球、服装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本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比赛用球:

  3.比赛服装:各俱乐部代表队自行选择统一服装;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分站赛:奖励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颁发奖品、证书,同时录取前四名进入总决赛;

  2.总决赛

  甲组:

  (1)总决赛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俱乐部颁发奖金、奖杯、奖牌、证书,向获得混合团体四-八名的俱乐部颁发奖品及获奖证书;

  (2)前三名设奖金。第一名:2.5万;第二名:1.5万;第三名:8千;(所有奖金需在赛区完税);

  (3)补贴:每个参加总决赛队伍补助2,000元;

  乙组:

  (1)决赛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俱乐部颁发奖金、奖杯、奖牌、证书,向获得混合团体四-八名的俱乐部颁发奖品及获奖证书;

  (2)前三名设奖金。第一名:1.5万;第二名:8千;第三名:6千;(所有奖金需在赛区完税);

  (3)补贴:每个参加总决赛队伍补助500元;

  十一、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1.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中国羽协选派(名单另发),委员不足名额由赛区选派;

  (二)裁判员

  1.裁判长由中国羽协选派,于赛前2天报到;

  2.承办单位选调比赛裁判员、司线员参加裁判工作;

  3.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1人裁判制,第二阶段开始采用3人裁判制;

  十二、参赛经费

  参加比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如果需要赛区协助联系住宿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十三、本规程由中国羽毛球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