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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李宁杯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单项)

  补充通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的安排,2011年李宁杯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单项)将于7月18日至7月24日在江苏省扬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4名,男、女运动员各10名。其余为超编人员。

  2、报名运动员中,位列中国羽协公布的各单项最新积分排名中前三名(对)运动员(报名表中注明),可不占原单位名额参加单项比赛,但不得由他人顶替。

  3、各单位最多报男、女单打各10名,男、女双打各8对,混合双打10对。原则上不允许双打和混双跨单位配对,跨单位配对须由国家队提出。

  4、请各单位将报名表(附件)于6月18日前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一部,传真号码:010-67101051,联系电话:010-87183493。

  二、报到

  1、运动员于7月16日报到;正、副裁判长于7月15日报到,编排长和编排裁判员于7月14日报到,其他裁判员于7月16日报到。

  2、请于7月9日前将抵达扬州的时间、车次、实际人数和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告知赛区.(传真号码0514-87338636,联系电话0514-87338282)。

  三、酒店

  下榻酒店:扬州市会议中心酒店(地址:七里甸路1号)

  四、比赛地点

  扬州市体育公园体育馆

  地址:扬州火车站向东600米

  五、经费

  各参赛队须交伙食费每人每天80元,超编人员须交食宿费每人每天260元。超编运动员每人另须交纳200元报名费。

  六、比赛服装

  运动员比赛服装须按照我中心《关于下发2011年全国羽毛球比赛运动员比赛服装和服装广告管理规定的通知》(乒羽字〔2010〕1444号)文件规定执行。跨省配对运动员的比赛服装,要做到颜色相同、款式相近。请有关单位相互协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七、其它

  如需预订返程车票的运动队,请将日期、车次、人数、订票人等相关资料于7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告知赛区,赛区不接受电话订票。

  赛区联系人:吴正昊 电话/传真0514-87338636,手机13952723452。

  组委会

  二○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