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羽字〔2011〕126号
关于加强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训练竞赛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练竞赛部:
为做好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羽毛球预赛、决赛的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中心对参加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的各有关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宣传的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机制。要指定专人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按照赛风赛纪责任书的要求,有关单位应指导并监督各代表队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确保向外发布的新闻信息客观、公正。
二、明确宣传主题,积极配合新闻宣传工作
在宣传主题上,应大力宣传举办城运会的重要意义,宣传体育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的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宣传城运会对促进本地区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城运会羽毛球比赛举办期间,羽毛球竞委会的官员、各代表队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及仲裁、裁判队伍应按总局和竞委会提出的新闻宣传总体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
三、妥善处理突发、敏感问题的对外报道
参加七城会羽毛球比赛的各有关单位对敏感问题,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上予以重视。对外表态时,要与竞委会及时沟通,保持一致,不得通过媒体发表不同言论,以免引发媒体炒作或产生负面影响。
四、积极做好舆论引导
各有关单位应本着于我有利、适时、有序的原则主动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预案及舆情收集和研判,积极做好舆论引导。
五、与当地媒体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媒体联络人,做好本地区媒体采访报道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主动向本地区媒体提供赛会和本团的有关信息,协调好赛会期间的采访报道,配合羽毛球竞委会保持良好的采访程序。
六、做好相关人员的媒体关系和文明礼仪培训
各有关单位应对参加城运会羽毛球比赛的人员,包括各参赛代表队的医生、工作人员以及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等做好媒体关系和文明礼仪培训,提高其与媒体沟通的能力,加强自身修养,对外树立良好形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