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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乒羽字〔2011〕123号

  关于加强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裁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训练竞赛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练竞赛部:

  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羽毛球预赛、决赛将分别于2011年6月和10月举行。为切实抓好羽毛球裁判员队伍的管理工作,维护城运会羽毛球赛场的赛风赛纪,现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城运会羽毛球项目裁判员管理办法。

  请有关单位加强对所属羽毛球裁判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工作。组织裁判员认真学习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管理规定,提前做好培训工作。对七运会羽毛球比赛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的裁判员,我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给有关省市体育局和其所在工作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羽毛球比赛裁判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