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羽字〔2011〕83号
关于举办2011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
甲级联赛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练竞赛部: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拟举办中国羽毛球俱乐部甲级联赛(以下简称“羽甲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5日
比赛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二、赛制安排:
(一)2011年羽甲联赛将进行一站赛会制比赛,以俱乐部队为单位进行五场制混合团体循环赛。
(二)根据比赛最终成绩计算出羽甲联赛的各俱乐部总排名。
三、俱乐部注册、参赛报名:
(一)参加2011年羽甲联赛的俱乐部,必须于5月15日前完成俱乐部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注册工作。
(二)比赛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11日。
(三)俱乐部名称由“单位”+“赞助商名”+羽毛球俱乐部。例如:北京××××羽毛球俱乐部。其中赞助商名不得超过6个汉字或12个字节。
(四)俱乐部要在各类注册表和比赛报名表中明确俱乐部负责人、联系人、参赛队领队及其联系方式。
(五)教练员、运动员注册:
1、每个俱乐部至少注册2名教练员。国家队在聘教练员不得注册。
2、每个参赛队至少注册运动员男女各4名。
3、俱乐部注册教练员必须为2011年在我中心正式注册人员。
4、俱乐部注册运动员不得为2011年羽超联赛注册运动员。
(六)各俱乐部可以向其他注册单位租借运动员,租借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双方需签订运动员租借协议书,并报我中心批准后方为有效。
(七)运动员注册时请注明级别。运动员级别的界定请参照《2011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联赛注册与交流办法(试行)》。我中心将会将标有级别的运动员名单在中国羽协官方网站上公示,请各俱乐部查询使用。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四、在羽甲联赛注册的俱乐部应以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在我中心注册的各地方羽毛球队为主体进行注册。
五、升降级比赛:
1、羽甲联赛的第一名将与羽超联赛的最后一名进行一场5场制混合团体赛,胜者将获得2012年羽超联赛的参赛资格。
2、升降级比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11年羽甲联赛第一名的队伍在升降级比赛前可以临时租借未在2011年羽超联赛和羽甲联赛中注册的运动员(包括非中国羽协运动员)。非中国羽协运动员租借参照《2011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联赛注册与交流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4、2011年羽甲联赛第一名的队伍在升降级比赛中如果租借非中国羽协运动员超过2人以上(含),且在升降级比赛中胜出,则必须保证其中至少1名非中国羽协运动员在2012年羽超联赛中代表本俱乐部参加比赛。
5、升降级比赛时,临时租借的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三场比赛。
六、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羽毛球二部
联 系 人:李谧
电 话:010-87183495 传 真:010-67158708
请各单位在现有俱乐部及羽毛球队的基础上,积极组队参加羽甲联赛。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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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