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报名采访2010年“李宁杯”全国羽毛球锦标赛的国内记者,须是国家新闻总署注册的新闻记者,并持有国家新闻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凡报名采访本赛事的境外驻京记者须持有外交部新闻司颁发的常驻记者证;凡报名采访本赛事的境外入境记者须得到所服务媒体的确认签名及盖章或世界体育总会新闻官的认可。
二、采访记者类别为文字、摄影及电视新闻类,请在报名时注明,以便我们在资格审查时予以确认。
三、凡需要到比赛现场进行报道的电视新闻类媒体,需提前向组委会宣传组申请FOP证件,并在每节比赛开赛前换取摄影背心进入内场。进入内场后只能蹲或坐在场地边指定区域进行拍照,比赛期间不得使用闪光灯拍摄。
四、领取媒体证件时,须查看记者证和身份证。
五、请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一),并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9月3日前以电子版和传真形式寄出您的采访申请表。
附件:申请表
2010年全国羽毛球锦标赛组委会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