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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现将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跆拳道等6个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公布如下,请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到赛区报到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一、跆拳道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郑宇(拳跆中心)

  副主任:林官仁(韩国)

  委员:李忠明(北京)、洪光荣(福建)、周文伟(浙江)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曹涛、司亮(拳跆中心)

  裁判员:

  北京:张付伟、曹有信

  天津:鲍巨斌

  河北:严艳

  山西:王效民

  内蒙古:史小平

  辽宁:刘宏伟

  吉林:全哲河

  上海:侯健

  江苏:周涛

  浙江:董波、蔡耀洲

  安徽:吴欣赏

  福建:胡映月

  江西:巢卫东

  山东:赵霞

  河南:任晓凤、杜林

  湖北:郭丽

  湖南:余雯

  广东:黄海滨

  广西:李丹

  四川:理同新

  贵州:黎军

  云南:王勇

  陕西:李艳

  甘肃:包莉

  青海:许先魁

  新疆:杨德忠

  解放军:范伟、柴水平

  前卫体协:陆林

  电力体协:蔡利敏

  通信体协:张银余

  北体大:吴建忠、颜红伟

  外籍裁判员:罗兰(菲律宾)、云大乐(马来西亚)、吴顺泰(越南)、长野修士(日本)、谢尔卡(俄罗斯)、夏赫(瑞典)、里昂(美国)、巴巴拉(加拿大)

  (三)山东省选派辅助裁判员20人。

  (四)裁判员于9月5日报到。

  二、体操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黄玉斌、潘辰飞(体操中心)、肖光来(北体大)

  (二)裁判员

  高级裁判组:

  组长:潘辰飞(体操中心,兼)

  男子:黄力平(广东)、董建国(山西)、李敬(湖南)、邵斌(上海)、喻永祥(浙江)、付岩(北京)

  女子:燕呢喃(湖南)、毛培雯(上海)、莫瑞蓉(云南)、陈广生(体操中心)

  裁判员:

  男子:

  北京:牛新民、王建军、吴晓峰

  天津:葛明津、李建军

  河北:范红斌、王长青、蓝涛

  辽宁:张汉侠

  山西:刘东、任佳佳

  上海:江占海、徐立人、山广

  江苏:黄龙、俞剑忠、谈强

  浙江:王献彪、褚超

  福建:张涵劲、潘清源、李新颖

  江西:龙建新、陈祥塔、蔡飞达

  山东:李强、孙翼阳、杨晓璟

  河南:崔天增、马延春、隋军

  湖北:方家明、魏旭波、程华

  湖南:荆光辉、邹征球、谭平易

  广东:刘万发、叶强华、李海彬

  广西:秦卫

  四川:雷鸣、何炬、李小兵

  贵州:刘诗苓、牟凡、杨旭

  云南:钟永兴、黄南河、张予云

  陕西:马海涛、杨波

  解放军:金玉鸣、王峰、李洋

  女子:

  北京:凌辉、翟璐莹

  天津:曹瑛

  山西:唐丽、梁花

  上海:刘朝辉、陶鬲

  江苏:吴文莉、王莹

  浙江:朱洁亚、余国英

  安徽:潘华、丁梦娜

  福建:郑幸红、江芸

  山东:李艳、张磊

  河南:张立华、陈雅娟

  湖北:张艺、李倩

  湖南:禹璇、刘璇

  广东:朱丽萍、张毅丹

  广西:余贞娴、梁静

  四川:王卫、刘智丽

  贵州:吴仁英、吴雨淇

  云南:戴玉英、李苏南

  陕西:张红、田园园

  解放军:罗玉萍

  (三)山东省选派辅助裁判员30人。

  (四)裁判员于9月10日报到。

  三、女子手球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孟伟(手曲棒垒中心)

  委员:邓立(手曲棒垒中心)、金延传(山东)、门东山、王耀廷(北京)、李之文、李长海(解放军)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李之文(解放军,兼)、杨传浩(甘肃)

  技术官员:于兹香(黑龙江)、谭雷(辽宁)、杨华、张焱、梅丹、刘畅、王志光、于浩(北京)

  裁判长:李长海(解放军,兼)

  副裁判长:张春生(安徽)、王锡祯(广西)

  裁判员:

  北京:吴瑞亭、李兆蒙

  黑龙江:刘书勇

  上海:吴国忠、杨建华、谢陶

  江苏:徐健

  安徽:许宜杨、孙晓龙、聂劲松

  福建:朱丽华

  河南:吕苗春、李典

  广东:陈少波、王科、张立新

  解放军:刘凤娟、李刚

  外籍裁判员:4人

  (三)山东省选派辅助裁判员20人。

  (四)裁判员于9月7日报到。

  四、排球

  (一)管理委员会

  委员:闻义昌、孙剑辉、高子琦(北京)、曲正中、李宗浩(天津)、刘修威(上海)、陈玉鑫、邸安和、陈鸿林(江苏)、沈达军、卢加强(浙江)、王忠勇(山东)、王玮(河南)、殷安宁(湖南)、黄锋(四川)、刘西南(重庆)、陈招娣、沈散英、袁川、孙维军(解放军)

  (二)裁判员

  北京:王洪、吕庆祝、陈星飚、陈新、付浩、安琪、王然

  天津:宋志、孙敬、张欣、刘晓明、隋晓燕、贾嘉、刘兵

  河北:李伦、郑焕然、韩东

  山西:王浩娟、李岩光

  辽宁:李维萍、郭凯、孙海涛、王晓龙

  上海:李琛、倪伟、王骏、唐济民、李浩、丁毅、蒋毅

  江苏:孙国民、陈瑜、刘晓瑜、钱景虹、孙雷、许健、刘守平、杜晓伟、张新华

  浙江:骆文棽、李宁、范高翔、曾坚毅、孙博

  福建:苏健武、连道明、王子凌、魏学军、禇斌、蒋雪梅

  山东:王峰、孔涛、陶利

  河南:李鹏、刘红、张泉、祝凯

  湖北:许澜、李刚、范大卫、王永江、姚静、晋会峰

  湖南:魏彬、邹斌平、袁华艳

  广东:梁健、潘少敏、史素霞

  四川:刘江、唐照华、白耀东、张涛、李锋、汪婕、王 冬、李志宏

  重庆:苟明、陶维川

  陕西:何黛

  云南:杨榕、黄光伟

  香港:钟士礼

  解放军:柯强、王晖

  石化体协:杜静华

  前卫体协:孙国华

  北体大:梁志军

  (三)山东省选派辅助裁判员12人。

  (四)女子排球项目裁判员于9月29日报到,男子排球项目裁判员于10月14日报到。

  五、沙滩排球

  (一)管理委员会

  委员:刘征(辽宁)、程兆鹤(福建)、陈导(海南)、谭文华(广东)、陆卫平(北京)、王雷钧(浙江)、李军(成都体院)、林群(福建)、翟成竹(山东)

  (二)裁判员

  北京:孟光云、张育明、赵旸、宋一涛

  天津:龙晶

  山西:刘智浩、药宏亮、管向民

  辽宁:刘红羽、王力军、王镭、陈松、刘奇刚、赵艳

  上海:龚博敏、施俐俐、董海燕、任健、陈斐、魏轶林

  江苏:于洋、高好、刘勇、骆娟

  浙江:翁志强、邬燕红

  福建:高团银、陈文萍、黄子宜

  山东:毕楠、谭清国、王丽、邵信波、于健、牟晓峰、许兆雨、崔涛

  湖北:胡炫、刘买如

  湖南:韦云

  广东:申向红、阮幽岚、丁世聪

  海南:林明祥

  四川:朱珊

  云南:康健、王军

  新疆:李谦

  香港:萧少培

  解放军:张喆

  北体大:宋志刚

  上海体院:王红英、吴平、王村、卢玲

  成都体院:张华

  (三)裁判员于9月12日报到。

  六、羽毛球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刘化聪(乒羽中心)

  委员:陈跃(乒羽中心)、林传潮(福建)、李端生(北京)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鲁钢(乒羽中心)

  技术官员:田秉毅、钟波(乒羽中心)

  裁判长:郁鸿骏(上海)

  副裁判长:原进龙(山东)、李欣天(江苏)、陈菁年(浙江)、刘小峰(福建)

  编排长:葛幼飞(上海)

  电子计分人员:白明、陈勇(北京)

  裁判员:

  北京:赵小矛、刘云、苏楠、李宏建、杨杨

  天津:徐严、孙文远

  河北:王征和、陈勇

  辽宁:刘罡、关欣、赵世友、丁阳

  上海:石崧、张佩华、张则人

  江苏:周杰、陆明、黄峥、郭太玮

  浙江:范海波、张东梅、朱灵康、周爱兰

  福建:侯龙虎、蔡烽杰、黄心明、林学斌

  江西:魏翔

  山东:王全代、翟鲁斌、邢笑峰、米杰

  湖北:朱卫雄、王萍、张军、许毅斌、吴立新

  湖南:陈曙辉、张卓瑛、宋毅、田夏

  广东:李森、区志平、郑三粮、高善、徐汶

  广西:刘茜、周东风、兰肖、蒋辉

  四川:刘丹、刘小光、周晔

  重庆:李建国

  陕西:张力

  甘肃:焦玉娥、周峰、孙亚雯

  海南:李全慧

  解放军:王长松、张贤华、陈扬、李冰

  (三)山东省选派辅助裁判员82人,其中司线员70人(要求至少20人在一级以上),电子记分员12人。

  (四)裁判员于10月4日报到。

  七、上述人员在前往比赛地点时,请自备执法服装和工作用具;因故不能参加执裁工作的,请及时与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联系。

  (办公厅章)   

  二ΟΟ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