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羽毛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羽毛球协会,羽毛球项目管理中心
三、冠名赞助单位
深圳市索德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北京中羽兴国际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羽毛球》杂志
华奥星空
五、比赛时间
分站赛:
1.8月15日、16日哈尔滨(报名截止日期:8月5日)
2.8月29日、30日重庆(报名截止日期:8月19日)
3.9月5日、6日呼和浩特(报名截止日期:8月26日)
4.9月12日、13日苏州(报名截止日期:9月2日)
5.10月17日、18日石家庄(报名截止日期:10月7日)
6.11月7日、8日合肥(报名截止日期:10月28日)
总决赛:
7. 2009年12月5日-6日深圳(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1月10日)
六、竞赛项目
五场制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七、参赛资格
1、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可使用军官证);
2、身体健康(报名时领队需提供本队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
3、本赛事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需在报名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姓名等必要信息方能给予办理);
4、报名运动员年龄必须在20岁以上(19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注册运动员参赛要求:
(1)注册运动员是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男女不限)。
(2)每一场团体比赛,每队只能有1名注册运动员参加,且只能参加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或者混合双打项目中一个项目的比赛。
(3)2006年1月1日以后仍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6、所有参赛俱乐部均可以免费注册成为中国羽毛球协会团体会员(需办理2009年度会员注册手续);
7、报名参赛人员每年只能代表一个俱乐部参加本年度全国业余羽毛球俱乐部赛(包括分站赛和总决赛)。
八、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
全国各地羽毛球俱乐部;
2、报名人数
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最少5名,最多10名。只有上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方可计算成绩;
3、报名方式
(1)本赛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接收报名,报名网址:www.badmintonclub.cn;
(2)各俱乐部代表队必须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注册俱乐部信息及人员信息。包括领队、教练员及每名队员的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号码、电话号码及2寸白底证件照(数码照片)。其中注册运动员必须注明。报名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俱乐部所有比赛成绩;
(3)同一俱乐部可以同时报几支队伍参赛;
(4)报名后经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主办单位将退回俱乐部,由俱乐部重新报名。
4、报名费
每个俱乐部代表队500元。
九、报到与离会
1、各俱乐部代表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并须提前将抵达赛区的时间告知承办单位;
2、赛后一天离会。
十、竞赛办法
1、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原则上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分站赛决出前四名,决赛决出前八名。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调整比赛顺序。
2、出场顺序
混合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如遇运动员连场,连场运动员可休息10分钟。
3、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的每场比赛须打满五场。第二阶段采用五场三胜制,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
4、记分方法
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决胜局采用11分每球得分制。10平后一方领先2分为胜,14平后,先到15分为胜者。(根据具体报名情况,记分方法可能会做出相应调整)
5、在每一场混合团体赛中,每个俱乐部只能派1名注册运动员参加比赛,且只能参加双打或混双中的一项。其他运动员在每场混合团体赛中,最多可以参加两个单项;
6、参赛队员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备查验,未带者按照弃权处理;
7、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时,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运动员或俱乐部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俱乐部,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希望各参赛俱乐部认真组织比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8、规则、用球、服装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
(2)比赛用球:索德士V-03羽毛球;
(3)比赛服装:各俱乐部代表队自行选择统一服装;
9、录取名次与奖励
分站赛:奖励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颁发奖品、证书,同时录取前四名进入总决赛;
总决赛
(1)决赛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俱乐部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向获得混合团体四-八名的俱乐部颁发证书;
(2)前八名设奖金。第一名:3万;第二名:1.5万;第三名:1万;第四名:8千;第五名:5千;第六名:4千;第七名:3千;第八名:2千(所有奖金需在赛区完税);
(3)补贴:每个参加总决赛队伍补助2,500元。
十一、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
(1)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中国羽协选派(名单另发),委员不足名额由赛区选派;
2、裁判员
(1)裁判长由中国羽协选派,于赛前2天报到;
(2)承办单位选调比赛裁判员、司线员参加裁判工作;
(3)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1人裁判制,第二阶段开始采用3人裁判制。
十二、参赛经费
参加比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如果需要赛区协助联系住宿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本规程由中国羽毛球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