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羽字[2009] 13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训练竞赛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练竞赛部: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羽毛球预赛将于5月22日至29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为搞好本次比赛的竞赛和裁判工作,现将有关本次比赛裁判人员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
2009年5月22日至29日。
二、比赛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国信体育馆
地址:青岛市银川东路3号
三、报到时间
仲裁委员、正、副裁判长、编排长及编排裁判于5月16日报到;裁判员于5月19日报到。
四、报到地点
青岛远洋大酒店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联系人:李嘉珂
电话:0532-80969999;13605322917
传真:0532-80996166
五、请裁判员携带黑色软底皮鞋、黑色西裤及红黄牌、挑边器等裁判用具准时到赛区报到。
六、被选调的裁判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准时报到,且不得提前离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此次裁判工作者,须于4月22日之前将书面请假报告(加盖省级体育局公章)传真至010-67101051。
七、裁判组人员名单
裁判长:李欣天(江苏)
副裁判长:陈菁年(浙江)、原进龙(山东)、刘代娣(湖北)
编排长:葛幼飞(上海)
编排裁判:李正兆(浙江)
裁判员:赵小矛、刘云、李会军、杨杨(北京)、陈勇(河北)、关欣、丁阳(辽宁)、张佩华(上海)、黄峥、周杰、黄卫忠、冯英(江苏)、范海波、张东梅、朱灵康、周爱兰(浙江)、林学斌、蔡烽杰、庄瑛瑛(福建)、魏翔(江西)、王全代、赵春胜、吴健、邬佐新(山东)、朱卫雄、王萍、张军、许毅彬(湖北)、张卓瑛、陈曙辉(湖南)、李森、郑三粮、佘曦、徐汶(广东)、蒋辉、周东风、刘茜(广西)、刘丹(四川)、李建国、黄霁(重庆)、祝颐(贵州)、张力(陕西)、周峰(甘肃)、李全慧(海南)、张贤华、王长松、赵东胜(解放军)
仲裁:林传潮(福建)、郁鸿骏(上海)、乒羽中心一人
另请山东省体育局选派80名司线员,其中至少20名一级裁判。
特此通知。
二○○九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乒羽中心 羽毛球 裁判 通知
抄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