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7 09:30
一、各分站赛获奖名次奖励标准
第一名 零售价1500元产品/人,(共10人)
第二名 零售价1000元产品/人,(共10人)
第三名和第四名 零售价500元产品/人,(共20人)
二、总决赛获奖名次奖励标准(含税金额)
第一名30,000元
第二名15,000元
第三名10,000元
第四名8,000元
第五名5,000元
第六名4,000元
第七名3,000元
第八名2,000元
每个参加总决赛队伍补助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