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杯”2008年全国羽毛球
业余俱乐部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羽毛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羽毛球协会,羽毛球项目管理中心
三、冠名赞助单位
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羽毛球》杂志、中国羽毛球协会官方网站
五、比赛时间、地点
分站赛:
1.10月18日、19日(报名截止日期:10月8日)沈阳
2.10月25日、26日(报名截止日期:10月15日)秦皇岛
3.11月8日、9日(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深圳宝安区
4.11月15日、16日(报名截止日期:11月5日)南昌
5.11月29日、30日(报名截止日期:11月19日)长沙
6.12月6日、7日(报名截止日期:11月26日)成都
总决赛:
7. 2009年1月9日-11日(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0日)杭州
六、竞赛项目
五场制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七、参赛资格
1、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军官证除外);
2、身体健康(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体健康证明);
3、本赛事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伤病和意外伤害保险(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姓名等必要信息方能给予办理);
4、报名运动员年龄必须在20岁以上(198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各参赛俱乐部允许专业退役运动员参赛(男女不限),但是只能参加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或者混合双打项目,而且每一次团体比赛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6、凡从2004年起至今,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7、所有参赛俱乐部均可以免费注册成为中国羽毛球协会团体会员(需办理2008年度会员注册手续);
八、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
全国各地羽毛球俱乐部;
2、报名人数
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最少5名,最多10名。只有上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方可计算成绩;
3、报名表
(1)各俱乐部代表队必须在报名表中认真填写领队、教练员及每名参赛队员的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及军官证)号码及电话号码。其中专业退役运动员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报名中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俱乐部所有比赛成绩;
(2)各俱乐部代表队参赛报名表必须由领队签名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分别寄到或传真至中国羽毛球协会和赛区,逾期不予受理;
(3)所有报名人员必须提供2张2寸彩照(在开赛前10天寄往赛区);
4、报名费
每个俱乐部代表队500元。
5、通讯地址
(1)中国羽毛球协会
邮 编:100061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4号乒羽中心羽毛球二部
联系人:左晨、阿尼尔
电 话:010-87183495,87183496
传 真:010-67158708
电子邮件:zuochen@163.net ,yuqiu2@sports.cn
网 站:www.cba.org.cn
(2)承办单位
沈阳站
联系人:刘威
手机:15710587938
电话:024-25911542
传真:024-25911542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31号
沈阳市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综合训练馆
邮编:110021
秦皇岛站
联系人:史永胜
手机:13903336321
电话:0335-8580840
传真:0335-8580841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体路5号
邮编:066004
深圳宝安站
联系人:张惠君(手机:13554904322)
范平(手机:13902958195)
电话:0755-27869303
传真:0755-27869373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中心区罗田路宝安体育馆东三楼
邮编:518101
南昌站
联系人:王国平
手机:13607062018
电话:0791-6294877
传真:0791-629453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28号省江西省体育局球类管理中心
邮编:330006
长沙站
联系人:黄瑞云
手机:13873173236
电话:0731-5072668
传真:0731-507265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圭塘体院北路71号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邮编:410014
成都站
联系人:曹伟(手机:13708095447)
付斌(028-88019948)
电话:028-88071613
传真:028-8511098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北路48号中国乒协西部国际培训中心
邮编:610000
总决赛杭州站
联系人:王红钢
手机:13757121861
电话:0571-83871073
传真:0571-8387107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体育技术学院竞技体育三系
邮编:311231
九、报到与离会
1、各俱乐部代表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并必须提前将抵达赛区的时间告知承办单位;
2、赛后一天离会。
十、竞赛办法
1、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原则上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预赛决出前六名,决赛决出前八名。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调整比赛顺序。
2、出场顺序
混合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
3、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的每场比赛须打满五场。第二阶段采用五场三胜制,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
4、在每次混合团体赛中,每个俱乐部只能派一名专业退役运动员参加比赛,且只能参加双打或混双中的一项。其他运动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单项;
5、参赛队员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及军官证),以备查验,未带者按照弃权处理;
6、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运动员或俱乐部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俱乐部,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希望各参赛俱乐部认真组织比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7、规则、用球、服装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
(2)比赛用球:凯胜A3羽毛球;
(3)比赛服装:各俱乐部代表队自行选择统一服装;
8、录取名次与奖励
分站赛:奖励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颁发奖品、证书,同时录取前四名进入总决赛;
总决赛
(1)决赛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俱乐部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向获得混合团体四-八名的俱乐部颁发证书;
(2)前八名设奖金。第一名:3万;第二名:1.5万;第三名:1万;第四名:8千;第五名:5千;第六名:4千;第七名:3千;第八名:2千(所有奖金需在赛区完税);
(3)补贴:每个参加总决赛队伍补助2,000元。
十一、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
(1)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中国羽协选派(名单另发),委员不足名额由赛区选派;
2、裁判员
(1)裁判长由中国羽协选派,于赛前2天报到;
(2)承办单位选调比赛裁判员、司线员参加裁判工作;
(3)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1人裁判制,第二阶段开始采用3人裁判制。
十二、参赛经费
参加比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如果需要赛区协助联系住宿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本规程由中国羽毛球协会负责解释。
2008年全国羽毛球业余俱乐部赛报名表(一)
2008年全国羽毛球业余俱乐部赛报名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