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乒羽字〔2005〕173号
关于组织国家青年羽毛球队调赛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市羽毛球队:
为加强羽毛球项目梯队建设,促进各省市青少年羽毛球运动员的训练,进一步考察和培养全国青年羽毛球优秀后备人才。经研究,决定组织2005年中国青年羽毛球队调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年8月1日—2005年8月7日
地点:中国羽毛球协会宜春训练基地
二、运动员名单
男运动员:
辽宁:杨 帆(89年)
上海:顾 超(89年)、俞凌胤(89年)
江苏:汪阮江(88年)
浙江:郑辰龙(88年)
福建:刘小龙(88年)、张 祺(89年)
湖北:陈 城(89年)、周 珏(89年)
湖南:陈 浩(89年)、
广西:王以政(89年)
四川:董 笑(89年)、王 迪(89年)、刘 伟(89年)
广州:甘兆龙(89年)
厦门:谌 龙(89年)
女运动员:
上海:袁 佳(89年)、周蓓磊(89年)
江苏:王适娴(90年)
浙江:周 卉(89年)
江西:韩 宇(88年)
湖北:赵 婷(90年)
湖南:黄瑞琳(89年)
广东:冯莹莹(88年)、夏静云(89年)
四川:马婧崟(90年)
广州:刘 韵(89年)、钟倩欣(90年)、罗嘉谊(89年)
青岛:汪晓星(90年)
厦门:李丽娟(89年)、林 桑(89年)
四、报到
2005年7月30日到中国羽毛球协会宜春训练基地报到。
联系人:舒健雄
五、器材和装备
自备训练球拍、训练用鞋、充足的拍弦、跳绳和训练服装。
六、经费
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食宿费每人每天80元(含管理费)、差旅费、医药费自理。
七、如预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调赛的,需以书面形式报乒羽中心羽毛球部。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