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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乒羽字〔2005〕173号
 
关于组织国家青年羽毛球队调赛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市羽毛球队:

    为加强羽毛球项目梯队建设,促进各省市青少年羽毛球运动员的训练,进一步考察和培养全国青年羽毛球优秀后备人才。经研究,决定组织2005年中国青年羽毛球队调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年8月1日—2005年8月7日
    地点:中国羽毛球协会宜春训练基地

二、运动员名单

男运动员:

辽宁:杨  帆(89年)
上海:顾  超(89年)、俞凌胤(89年)
江苏:汪阮江(88年)
浙江:郑辰龙(88年)
福建:刘小龙(88年)、张  祺(89年)
湖北:陈  城(89年)、周  珏(89年)
湖南:陈  浩(89年)、
广西:王以政(89年)
四川:董  笑(89年)、王  迪(89年)、刘  伟(89年)
广州:甘兆龙(89年)
厦门:谌  龙(89年)
 
女运动员:

上海:袁  佳(89年)、周蓓磊(89年)
江苏:王适娴(90年)
浙江:周  卉(89年)
江西:韩  宇(88年)
湖北:赵  婷(90年)
湖南:黄瑞琳(89年)
广东:冯莹莹(88年)、夏静云(89年)
四川:马婧崟(90年)
广州:刘  韵(89年)、钟倩欣(90年)、罗嘉谊(89年)
青岛:汪晓星(90年)
厦门:李丽娟(89年)、林  桑(89年)

四、报到

2005年7月30日到中国羽毛球协会宜春训练基地报到。
联系人:舒健雄 

五、器材和装备

自备训练球拍、训练用鞋、充足的拍弦、跳绳和训练服装。

六、经费

   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食宿费每人每天80元(含管理费)、差旅费、医药费自理。

七、如预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调赛的,需以书面形式报乒羽中心羽毛球部。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