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竞赛安排,2004年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将于2004年3月24日至4月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为办好本次赛事,经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本次比赛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参赛队按照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到日期于3月22日到赛区报到。
二、正、副裁判长、编排裁判以及裁判员和仲裁委员请按照竞赛规程规定的日期报到。按规定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或绕道到达。
三、经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同意、决定对本次比赛的竞赛食宿管理进行尝试改革,各参赛运动队及有关人员住宿由大会统一安排,伙食自理。大会将协助各参赛运动队及相关人员、根据各队饮食习惯、时间安排介绍附近的酒楼餐馆用餐,其伙食标准为每人每天50-60元。
四、各参赛运动队请按报名人数参赛,超编人员每人每天需缴纳住宿费及比赛期间交通费70元,超编运动员另须缴纳参赛费100元。提前报到和比赛结束后未能按时离会,均按超编人员标准收费。
五、各参赛队和有关人员接到本通知后,请将“返程票预订单”(见表一)填好,于赛前十五天寄到或传真到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未能及时回复的,参赛队自行解决返程车票问题。
六、本次比赛参赛运动队住宿安排在福建省西湖宾馆,裁判员住宿安排在福建省体育宾馆。请各参赛队及相关人员将到达福州的准确日期和行程及时电告赛区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安排接站。
七、赛区组委会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30号,福建省体育馆。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
办公室0591-7733870 联系人:方 芳
竞赛部0591-7732900 联系人:林瑞平
传 真:0591-7733870
0591-7732900
2004年“万利达杯”全国羽毛球冠军赛组织委员会
200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