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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届苏迪曼杯赛结束后,世界羽联就对《苏迪曼杯规程》进行了重大修改,并在2010年5月的世界羽联理事会上获得了通过。此后不久,在2010年12月的理事会上,世界羽联再次对相关规程进行了修改,其中也包括了《苏迪曼杯规程》。不过,对《苏迪曼杯规程》的第二次修改,只是更改其抽签时间安排,由2010年5月决定的“紧随种子确定日之后的周二为抽签日”,更改为“由世界羽联决定抽签日期”,以使世界羽联在选择更佳的抽签日期上有更多的自由。因此,《苏迪曼杯规程》的主要变更内容还是在2010年5月的理事会上通过的那些更改。

  这些变更内容很多,包括将名称由原来的“团体锦标赛”改为“混合团体锦标赛”,以使赛事的类别更加清楚明确,以及明确了在赛事所执行的规则和规程出现冲突时,以《苏迪曼杯规程》为准等规定,乃至序号的重新排列,以及删减、增加相应条款等等。但最大的变更还是在有关比赛方法、比赛顺序和抽签等方面。主要有如下四大变化:

  一、比赛方法的变化

  新修改的《苏迪曼杯规程》规定苏迪曼杯赛还是分两个阶段进行,即小组循环赛和淘汰赛。在小组循环赛阶段,所有的参赛队都还是按规定分成若干等级组,在各等级组里又再分成若干子组进行单循环赛,并决出组内所有名次,要打满全部5场比赛。在淘汰赛阶段,也就是夺冠赛阶段,还是只有顶级组(也叫夺冠组)的参赛队才有资格出线参加,还是一旦决出胜负,比赛即结束,也即我们常说的见3收。

  所不同的是,整个赛事的各队报名总人数的规定变了,分组的原则也变了,顶级组的参赛队数和名次产生的方法等等也都改了,具体的变化有如下五个方面:

  1.设置了一个队报名参赛人数的上限

  原来的规程对参赛运动员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但新修订的规程则明确规定:一个队报名参赛的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而最少的报名参赛人数不变,即每个队的报名人数必须不少于2个男运动员和不少于2个女运动员。

  2.分组的原则按各队的整体实力排序,不再采用升降级制

  新修订的规程规定:比赛的分组原则完全依据各参赛队的整体实力排序而进行,不再采用以前的升降级制,而且第一组和其他组的队数也有所不同。具体的变更是:将所有的参赛队依据各队的整体实力进行排序。排名最高的前12个队分在第一组(顶级组),其后的8个队在第二组,再后的8个队在第三组,以此类推。

  3.判定各队整体实力的方法有更改

  以前在排出本届参赛队的名次顺序时,是在上届的比赛结果名次排序的基础上综合最新的世界排名情况(上一届是按2009年4月10日公布的世界排名)、洲际团体锦标赛的成绩以及本届新参赛队的世界排名和运动员的实力等情况进行排列。新修改后的规定是:依据附录I所注日期的世界排名(本届所依据的世界排名是2011年3月的第一个星期四的世界排名,即3月3日的世界排名),将各国排名最高的男单运动员一名、女单运动员一名、男双运动员一对、女双运动员一对和混双运动员一对的积分相加,以其总和作为该队整体实力的判定依据。如果没有世界排名,则其积分按0分处理。所有的参赛队都按此方法计算出其整体实力,并按此排序。

  4.顶级组的参赛队数、子组的分法和名次的产生都有变化

  1)参赛队数的变化:

  第一阶段的顶级组(也即第一组)的参赛队数由原来排名前8的队,扩大到排名前12的队,增加了4个队。

  2)子组分法的变化:

  顶级组在第一阶段的循环赛分组也因此由原来的分成2个组、每组4个队,更改为分成4个组、每组3个队;但其他等级组的队数和分组方法等则保持不变。即,在顶级组(也是第一组)里,有A、B、C、D4个小组,每组3个队;而从第二组起的其他等级组,则还是原来的2个子组,A和B,每组4个队。当然,最低排名的组和子组的参赛队数会因参赛的总队数不同而有所变化,这一规定没有改变。

  3)名次产生的变化:

  原来是经过小组单循环较量后,顶级组里的两个子组的前2名出线,半决赛在它们之间交叉进行淘汰,由A组的第一名对阵B组的第二名,B组的第一名对阵A组的第二名,两者间的胜者进行冠亚军决赛;负者并列第三名;而第三名以后的则进行同名次间的决赛,决出余下的其他名次。

  现在新修订的规定是:顶级组里的各子组前2名出线,参加淘汰赛阶段的比赛,因为有4个小组,因此有8个队出线参加淘汰赛,冠亚军在此淘汰赛中产生,淘汰赛半决赛的负者将并列第三名。淘汰赛1/4决赛的负者则并列第五名。各子组的第三名则并列第九名。因此,在顶级组里,将不再进行同名次决赛以决出各队的名次。其他等级组的名次产生方法则没有改变,还是按同名次决赛决出各组内相应名次进行。

  5.明确了退出比赛被取消全部成绩的具体时间段

  原来的规定只是提到退出比赛要被取消全部成绩,却没有明确具体在哪个时间段退出比赛要被取消全部成绩。在新修订的规程中,则明确规定:“在完成小组赛前退出比赛的任何参赛队,其所有成绩将被全部取消。”这也跟《竞赛规程总则》的最新变更的规定相一致。

  二、抽签方法的变更

  在新修订的《苏迪曼杯规程》中,这是新增加的内容。在之前的规程中,我们看不到有关抽签的具体条款和规定,虽然在实际操作中有。但在新的规程中,第5条款是新增加的有关抽签的内容,对苏迪曼杯赛的抽签方法作了详细的规定,其规定也与之前的做法有些不同。该条款规定了苏迪曼杯赛两个阶段比赛的抽签方法:

  1.小组循环赛阶段的抽签

  各个等级组在小组循环赛阶段的比赛都按此方法进行抽签,但顶级组和其他等级组有区别,具体是:

  1)第一组(即顶级组/夺冠组)的抽签

  首先将该组前2名的参赛队按规定直接进位到A组的顶部和D组的底部位置,也就是将这2个队作为该组的种子队按1、2号种子的规定进位。具体是:将排名第1的参赛队进到子组A的顶部,排名第2的队进到子组D的底部。然后将其他名次的参赛队按抽签的方法进位,具体是:将排名第3和第4的参赛队抽签进入子组B和C的顶部。将排名第5至8的参赛队抽签进入各子组的2号位。将排名第9至12的参赛队抽签进入各子组的3号位。

  2)第二组及以后各组的抽签

  首先将各组前2名的参赛队按规定直接进位到各等级组内的2个子组,A组和B组的顶部和底部位置,也就是将各组前2名的队作为各组的种子队按1、2号种子的规定进位。具体是:将排名第1的参赛队进到子组A的顶部,排名第2的参赛队进到子组B的底部。然后将其他名次的参赛队按抽签方法进位,具体是:将排名第3和第4的参赛队抽签进入到各子组的2号位。将排名第5和第6的参赛队抽签进入各子组的3号位。将排名第7和第8的参赛队抽签进入各子组的4号位。

  2.淘汰赛阶段的抽签

  只有进入顶级组的参赛队才有资格进入淘汰赛阶段,因此淘汰赛的抽签也只限于顶级组的出线队。

  1)抽签时间:

  小组赛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马上进行抽签。这点跟汤尤杯的做法一致。

  2)抽签队数:

  由顶级组(第一组)的各子组前2名的参赛队参加,共有4个子组,各出线2个队,即共有8个队参加淘汰赛阶段争夺苏杯的比赛。

  3)抽签方法:

  先确定种子,然后将种子按规定进位。即,将顶级组(第一组)各子组的第1名按本规程3.4 所述方法(也即前面提到的判定各队整体实力的方法),依据抽签日前最新公布的世界排名计算出这4个队的整体实力,然后按各队的整体实力进行排序,而后依据它们的实力排序,将它们作为本次抽签的1-4号种子。接着将这4个种子队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12条款的规定进位,即1号种子进到上半区的顶部位置,2号种子进到下半区的底部位置,3号和4号种子抽签进入到余下的种子位置。最后将余下的4个非种子队抽签进到淘汰表的其他位置。

  三、比赛顺序和出场名单顺序的变化

  以前的规程没有规定比赛顺序,比赛顺序都是由领队在提交本队的出场名单时,向裁判长提出本队的建议,然后由裁判长考虑相关要求和规定后,自行决定并宣布相应的比赛顺序。但在新修订的规程中,明确地给出了6种比赛顺序,并规定了比赛顺序决定的办法。

  1.比赛顺序:

  ①.男双、女单、男单、女双、混双

  ②.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③.混双、男单、男双、女单、女双

  ④.混双、男单、女单、男双、女双

  ⑤.混双、女单、男单、女双、男双

  ⑥.女单、男单、女双、男双、混双

  2.比赛顺序的决定:

  第①至⑥的比赛顺序将被依次考虑,如果没有运动员比赛连场或先打双打再打单打的情况,则采用第一种比赛顺序。如果第①至⑥的比赛顺序都会致使一个运动员比赛连场或先打双打再打单打的情况,则采用第②种比赛顺序。

  3.出场名单顺序:

  以前的规程只规定:各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其团体赛的出场名单,但没有明确规定按什么顺序排列提交(虽然在实际的交换名单中有),也没有相应的比赛顺序供选择。在新修改后的规程中则明确规定:各队在提交各自的团体赛出场名单时,五个项目必须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此外,从本届裁判长处了解到,在本届的团体赛出场名单中,还会列出以上提到的6种比赛顺序供各队在提交出场名单时选择。

  四、增加了替补的具体规定

  以前的规程只是在裁判长的任命条款里提到:裁判长如果判定运动员由于生病、意外或其他不可避免的情况不能比赛,可以同意其替换,但被替换下的运动员不能在该场团体赛中再出场比赛。新修订的规程中则增加了有关替补的条款,并将替补的相关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

  1.裁判长如果判定一个运动员因病、意外或其他无法避免的原因不能参加比赛,可以批准其替补,但替补运动员/配对的排名必须低于被替补的运动员/配对。

  2.运动员/双打配对的排名应依据比赛日前最近公布的世界排名。

  3. 在团体赛第一场比赛开始后发生的由于运动员在交换名单之后出现伤病并持续未好而进行的替补情况,则未受替补影响的任何双打配对保持不变(与汤尤杯的规定一致)。

  4.对于不在世界排名名单上的运动员/双打配对的排名则由裁判长按照《竞赛规程总则》12.6.1和12.6.2(即有关参数排名和调整排名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排定。

  5.被替换下的运动员不能在该场团体赛中再次出场比赛。

  由于本届《苏迪曼杯规程》作了以上的重大修改,随着夺冠组参赛队数的扩大,以及分组原则和抽签方法等的改变,赛事又恰逢是伦敦奥运会积分计算周期的开始,而且,女运动员届时必须按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穿裙装比赛,相信本届苏迪曼杯赛会更吸引观众,更具看点,比赛也肯定会更加激烈。(文/ 郑三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