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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羽毛球协会业余会员积分排名办法
(试行)
1.  概述
1.1 中国羽毛球协会业余会员积分排名系统是根据中国羽毛球协会业余会员参加中国羽毛球协、会主办或批准的各项赛事的次数和比赛结果给予运动员相应的积分,并按照会员累计积分的多少分年龄组进行排序。
1.2 凡在中国羽毛球协会主办、批准或备案的各项赛事中出场参赛的业余会员,根据其胜负,每场比赛均可获得一定的积分。
1.3 中国羽毛球协会业余运动员积分结果将于每月1日公布在中国羽毛球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cba.org.cn。
2.  积分规则
2.1 参赛运动员胜一场比赛或负一场比赛可获得不同的积分,如果对方弃权,参赛运动员可获得胜负的平均分。
2.2 会员参加每一场比赛,获胜得200分,负得100分,对方弃权得150分。
2.3 不同级别比赛的积分加权系数不同
比赛级别
加权系数
A类赛事
4
B类赛事
2
C类赛事
1
 
A类赛事为中国羽协主办的各类羽毛球赛事。
B类赛事为报中国羽协备案并经审核通过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羽毛球协会或全国行业体协主办的各类省级、省际、全国行业羽毛球赛事。
C类赛事为中国羽协审核通过的其他羽毛球赛事。
2.4 会员每次比赛最后的积分为:
该次比赛每场积分之和×加权系数
2.5 双打比赛中,每名会员的积分按照2.4中公式所得积分的一半计。
2.6 团体比赛中,根据每名会员的参赛成绩计算本人积分。计分方法和单项比赛相同。
2.7 非会员参加比赛获得的积分同样计算,但不公布积分排名。
3.排名方法
 
3.1 会员排名是指根据会员最近24个月参加的所有比赛(包括单打、双打、混合双打)所获得的积分之和由高到低排列的顺序。
3.2 每月1日,中国羽毛球协会将公布最新排名。
3.3 根据每名运动员的排名分高低按照性别、年龄分组排序。组别分为:男子34岁以下组、男子35-44岁组、男子45-54岁组、男子55岁以上组、女子34岁以下组、女子35-44岁组、女子45-54岁组、女子55岁以上组。
具体如下(以2008年为例):
   34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544岁(1964年1月1日-1973年12月31日出生)
   4554岁(1954年1月1日-1963年12月31日出生)
   55岁以上(1953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3.4 得分相同的运动员,参加比赛次数(按赛区计算)多的排名名次靠前;若参赛次数也相同,则排名并列。
3.5 因受到处罚等原因,会员可能被扣除部分积分,甚至取消全部积分。
3.6 非会员的运动员在注册成为会员后,其最近24个月参加比赛的积分有效,可以即时计入积分排名。
 
4.奖励办法
4.1 最新积分排名(报名时)在各年龄组1-5名的会员报名参加中国羽毛球协会主办的赛事,可免交报名费;最新积分排名(报名时)在各年龄组6-10名的会员报名参加中国羽毛球协会主办的赛事,报名费可优惠50%;
4.2 连续两个月排名保持在本年龄组前10名的会员可免交下一年度中国羽毛球协会个人会员会费;
4.3 中国羽毛球协会还将不定期对积分排名靠前的运动员给予各种奖励,包括免费或优惠观摩比赛、参加积分兑换优惠活动等。
 
5. 本办法解释和修订权属中国羽毛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