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2 15:23 中国乒乓球协会
1、团体接力赛制
(1)采用五场男女混合团体赛制,每队至少有两男两女,最多四男四女。
(2)五场比赛项目为:一场女子双打、一场男子双打、一场混合双打、两场三打三。比赛顺序可以根据兼项情况由裁判长进行确定。
(3)三打三的第一场比赛应由两名男球员和一名女球员组成,第二场三打三组合应由两名女球员和一名男球员组成。
2、团体赛分制
首先获得100分的一方胜本次团体赛。
(1)第一场比赛,一方先得20分时本场比赛结束。一方先得10分时,交换场区。
第二场比赛的比分从第一场比赛的最终比分开始继续,但第一场比赛输方的分数如超过10分,则按实际获得的分数计算,否则应最少按10分计。
(2)第二场比赛,一方先得40分时本场比赛结束。一方先得30分时,交换场区。
第三场比赛的比分从第二场比赛的最终比分开始继续,但第二场比赛输方的分数如超过20分,则按实际获得的分数计算,否则应最少按20分计。
(3)第三场比赛,一方先得60分时本场比赛结束。一方先得50分时,交换场区。
第四场比赛的比分从第三场比赛的最终比分开始继续,但第三场比赛输方的分数如超过30分,则按实际获得的分数计算,否则应最少按30分计。
(4)第四场比赛,一方先得80分时本场比赛结束。一方先得70分时,交换场区。
最后的第五场比赛的比分从第四场比赛的最终比分开始继续,但第四场比赛输方的分数如超过40分,则按实际获得的分数计算,否则应最少按40分计。
(5)第五场比赛,一方先得100分时胜本次团体赛。一方先得90分时,交换场区。